C2C跨境电商:淘宝全球购垄断市场
C2C跨境电商模式,即海外代购模式,是进口跨境电商行业的初模式。我们知道,2000年以后,出国留学、旅游、经商的人越来越多,他们往往会利用在国外停留的机会,帮助亲戚朋友代购一些海外商品。随着国人对海外商品的需求越来越大,海外代购逐渐演变成为一项职业。一些长期居住在海外的华人,利用博客、微博、、及其他论坛进行宣传,以淘宝为交易平台,从事代购生意。
什么是“跨境电商”?
概念定义
从广义业务上讲,所谓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,‘跨境’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,‘电商’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、进行支付结算,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、完成交易。
因此较之一般电商,跨境电商的关键区别在于跨境,其他如平台搭建、交易流程较于一般电商并无实际区别。从交易主体性质、进出口性质两个角度划分,跨境电商可以分为跨境出口B2B、跨境出口B2C、跨境进口B2B、跨境进口B2C等四个子领域,本文主要介绍的就是跨境进口B2C业务的清关流程。
从狭义业务上讲,对于国内消费者而言,跨境电商等同于跨境B2C电商,包含代购、海淘等各种方式,只要是能够直接购买到海外原装产品、通过线上手段购买到的各类途径,都可以算作是跨境电商。
从海关监管机制上看,跨境电商是一种特有的海关清关通道,区别于常规的个人快件清关通道、一般贸易清关通道等。
本文介绍的均是基于海关监管机制角度模式下的电子清关流程,香港跨境直邮BC模式。
业务背景
国内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主要有三种途径,代购、海淘、跨境电商,差异如下:
跨境电商开始的形式就是代购和海淘,国内消费者要么是通过国外个人或者买手直接购买海外产品,要么是在支持全球物流配送的国外电商网站直接购买。这两种方式大的问题在于:
从消费者角度:商品质量,由于买卖家物理距离远、语言问题等,一旦遇到商品质量问题,退换货基本无望;
从国家角度:海关监管,通过代购、海淘模式购买的商品,绝大部分以个人快件形式进入各海关口岸,个人快件原则上也是需要申报的,但是为了减少税费成本,各大代购平台基本都不会进行主动申报,导致海关大量税费无法收取。因此为了规范跨境电商市场,引导其合理发展,2016年4月8日,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行了新税制,该类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,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,从而形成了‘跨境电商’的专有概念。